装饰设计有限公司(设计事务所)
内部资格认定、执业范围与薪酬分配规定
1.设计部工作人员岗位分为一、二、三级设计师和见习设计师,分别应具备下列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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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 位 |
一 级 设计师 |
二 级 设计师 |
三 级 设计师 |
见 习 设计师 |
行政 主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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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 件 |
1、有承担造价30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经验;2、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。 |
1、有承担造价10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经验;2、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。 |
1、有承担造价5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设计负责人及各类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经验或参与1000万元以上设计业务的经验; 2、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能力。 |
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在外单位从事过设计业务;不符合三级设计师条件的人员 |
1、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2、有预算工作经验 |
2. 采取部门内部竞争与集体评定相结合的办法;资格认定后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重新评定。
(一) 执业范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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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 位 |
一级设计师 |
二级设计师 |
三级设计师 |
见习设计师 |
行政主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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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 围 |
可以担任各区域所有项目的经理职务; |
可以担任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经理职务; |
可以担任500万元以下项目的经理职务; |
可以从事绘图业务 |
预算、贯标、信息搜集、文件管理、年检及其他事务等 |
(二) 分配办法:
(1)设计事务所负责人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。
(2)设计人员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。
——基本工资按下列标准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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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 位 |
一 级 设计师 |
二 级 设计师 |
三 级 设计师 |
见 习 设计师 |
行政 主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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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工 资 |
4800 |
4000 |
2500 |
1800 |
2500 |
——绩效工资按个人所创造的效益依下式计算:
绩效工资=设计效益*提成比例
提成比例按下表执行:计算时实行分级累进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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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 益 |
10万元以内 |
20万元以内 |
30万元以内 |
40万元以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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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成比例 |
30% |
26% |
22% |
20% |
效益是指扣除参与该项目设计人员当期的基本工资、材料费、办公费、制图费、差旅费、招待费后的余值。
绩效工资由区域设计总监在全部设计任务完成,设计资料和光盘移交后提出自评和分配报告,经设计总监审核后财务发放(项目较大、工期较长时,可以在收到设计费后按应提绩效工资的20%——40%预发)。
(3)设计师实行岗位月工资,按照五个等级分别进行管理。设计师资格认定不受逐级晋升的限制,可以越级晋升等级。采取事务所内部竞争与集体评定相结合的办法。资格认定每半年进行一次重新评定。每级设计师的岗位工资均依据百分制管理进行一定的调整。
综合评价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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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项目 |
内容 |
评分等级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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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业精神 |
有理想、有抱负、积极肯干,工作兢兢业业,坚持原则,勇于承担责任,时时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,一切行为均能良好地体现企业文化精神。 |
4 |
8 |
12 |
16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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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差 |
较 差 |
一般 |
良 好 |
优秀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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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协调能力 |
善于与其他部门协同工作,主动为其他部门及项目提供良好的服务,积极参与企业管理,出谋划策,为谋求部门的长期生存与发展尽职尽力。 |
5 |
10 |
15 |
20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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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差 |
较 差 |
一般 |
良 好 |
优秀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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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效率 |
在各项设计工作中,尽可能降低设计成本与费用,提高服务质量,能圆满地完成公司及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,并能创造性地工作。 |
4 |
8 |
15 |
22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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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差 |
较 差 |
一般 |
良 好 |
优秀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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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能力 |
自学系统全面的学习专业技术,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创造性的运用。具有很强的创造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 |
5 |
10 |
15 |
20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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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差 |
较 差 |
一般 |
良 好 |
优秀 | ||
行政主管实行岗薪制,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调整系数。
调整系数每月由部门负责人对其工作量和质进行考核确定,考核结果分为优良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类,对应考核系数分别为:优良1.1-1.5,合格1.0,不合格0-0.6。
优良是指除完成工作综合评价内容外,当月完成2个预算工程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。
不合格是指有2项及以上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。








